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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福部「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注意事項」自111年7月12日以衛部顧字第1111961531號公告停止適用
為全面檢討及完善辦理長期照顧輔具供應人員訓練課程之機制,本部108年5月15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283號公告即日停止適用,檢附旨揭公告1份。
衛福部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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