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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委託花蓮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辦理「111年度花蓮縣社會工作人員分級訓練-基礎訓練(第一階段)」課程,歡迎踴躍參加
一、目的:為建立社會工作人員專業訓練制度,衛生福利部於109年10月20日函頒課程綱要為訓練依據。為利於本縣社會工作人員訓練與時俱進,增進社工對於不同領域之專業知能,以維護服務對象之權益。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
四、時間及地點:
花蓮縣社會福利館 5樓教室(花蓮市文苑路12號)
五、訓練對象與人數:基礎課程內容以任職未滿1年為主,上限50人。
六、報名方式:報名連結以及場次請見報名簡章。
七、檢附111年度已取得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之數位課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