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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豐濱鄉衛生所徵專任助理人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豐濱鄉衛生所
二、職 稱: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專任助理
三、名 額:1名
四、工作地點:花蓮縣豐濱鄉衛生所(豐濱鄉31鄰光豐路39號)
五、資格條件:
(一)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 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4.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5.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服務方案之師資、指導員或協助員:須具帶領照護方案3期以上經驗。
(二)除符合前一項條件之一,還須具備下列能力:
1.能夠獨立作業,具有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工作熱誠。
2.熟悉一般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Office(word、excel、power point等)能力。
3.男需役畢並檢具相關證明。
六、報 酬:
(一)領有照顧服務員訓練結業證明書,或照顧服務員職類技術士證:
月薪為33,000元。
(二)未具照服員資格:
依據「衛生福利部及所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核定薪資,月酬標準(依學歷):月薪為22,700~37,120元。
七、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八、工作內容:
(一)辦理110年度失智照護服務計畫。
(二)辦理失智相關宣導議題及協助長照分站業務。
(三)結合在地資源提供社區失智者生活照顧與支持。
(四)協助完成「失智照護服務計畫」之成果報告及經費核銷作業及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九、聯絡方式:
請檢具簡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或證明影本,逕寄或親送至花蓮縣豐濱鄉光豐路31鄰39號,花蓮縣豐濱鄉衛生所人事人員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791156。
十、報名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1月15日12:00前送達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