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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間照顧服務

✔ 補助對象

經本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後,實際居住於本縣且未領有政府提供之特別照顧津貼補助,因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需符合以下資格之一為限(不適用於長照住宿式機構之服務使用者):

  •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 失能之身心障礙者
  • 全年齡失智且失能者
  •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者(PAC)


✔ 補助內容

  • 服務內容:生活照顧、生活自理訓練、健康促進、文康休閒、交通服務、社區連結、簡易護理服務、復能服務、營養餐食及多元活動延緩退化。
  • 服務時間:全日或半日(不提供夜間或住宿服務)。


✔ 申請窗口

✔ 日間照顧收費標準 : 請點選此連結

✔ 機構服務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