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喘息服務

花蓮縣喘息服務特約單位(請點選連結)

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適用對象為經評估長照2至8級者,如其所聘外籍家庭看護休假或因故請假,無法協助照顧,即可申請喘息服務。

 

一、居家式或機構式喘息服務

服務內容:

為舒緩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或因事須外出所衍生照顧之問題,協助安排失能個案至合格之照顧(護)機構接受短期安置及照護,或請照顧服務員到家陪伴與照顧。

支付單位

◎居家式喘息,以2小時為1給(支)付單位,單日服務以10小時為上限。

經濟身分別

政府補助

民眾部分負擔

一般戶

647元(84%)

123(16%)

中低收入戶

732元(95%)

 38元(95%)

低收入戶

770元(100%)

0元(0) %

 

二、機構喘息服務

支付單位

◎機構式喘息,24小時算全日,含交通接送

經濟身分別

政府補助

民眾部分負擔

一般戶

1941元(84%)

369元(16%)

中低收入戶

2,195元(95%)

115元(5%)

低收入戶

2,310元(100%)

0元(0%)

 

二、日間照顧中心喘息服務

服務內容:

為舒緩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或因事須外出所衍生照顧之問題,協助安排失能個案至合格之日間照顧中心接受短期安置及照護,或活動安排。

支付單位

◎全日以8小時算,半日以4小時算,含交通接送

經濟身分別

政府補助

民眾部分負擔

一般戶

1,050元/全日

525元/半日(84%)

200元/全日

100元/半日(16%)

中低收入戶

1188元/全日

594元/半日(95%)

62元/全日

31元/半日(5%)

低收入戶

1,250元/全日

625元/半日(100%)

0元/全日

0元/半日(0%)

 

三、小規模多機能夜間喘息服務

服務內容:

為舒緩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或因事須外出所衍生照顧之問題,協助安排失能個案至合格之小規模多機能機構接受夜間安置及照護。

支付單位

◎每日下午18點至翌日上午8點,算一支付單位,含交通接送

經濟身分別

政府補助

民眾部分負擔

一般戶

1,680元/次(84%)

320元/次(16%)

中低收入戶

1,900元/次

100元/次

低收入戶

2,000元/次(100%)

0元/次(0%)

 

四、巷弄長照站社區臨托服務

服務內容:

為舒緩家庭照顧者之照顧壓力或因事須外出所衍生照顧之問題,協助安排失能個案至合格設立之巷弄長照站接受短期照顧、停留及照護或活動安排等。

支付單位

◎以小時為算支付單位(1日至多申請6小時)

經濟身分別

政府補助

民眾部分負擔

一般戶

143元/時(84%)

27元(16%)

中低收入戶

162元/時(95%)

8元(5%)

低收入戶

170元/時(100%)

0元(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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