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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515 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照顧管理專員)

一、職稱:照顧管理專員(長期照顧整合補助計畫)

二、名額:正取4名,備取2名。

三、月酬標準:自360薪點至408薪點。

四、性別:不拘。

五、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士)。

六、服務地點:卓溪鄉(1名)、富里鄉(1名) 、玉里鎮(2名)。

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長期照護相關大學或專科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2.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3.未領有師級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藥劑生、護士、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4.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7.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其他必備條件:
1.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備註:
1.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之相關大專校院名單(附件一)。
2.考量原住民族地區之照管人員如具備原住民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地區民眾得到更到位之長照服務;爰此,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者,優先晉用。
3.錄取成績85分(含)未達者,不列入備取資格。

八、工作項目:
(一)提升長照 2.0 服務涵蓋率:
1.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2.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3.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4.個案需求評估及計畫核定、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確認並監測個案被服務之情形。
(二)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2.了解長照 2.0 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3.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三)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四)參與長照教育訓練及工作。
(五)辦理中央及其他照顧管理相關交辦事項。

九、進用時間:自報到日起。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7年5月22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

十一、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及駕 
照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長期照顧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長期照護科收,不符者恕不退件。
(二)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
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二、甄試項目:面試 100%。

十三、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一份。

十四、聯絡電話:03-8227141#345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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