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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31 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照顧管理督導1名)
一、職稱:照顧管理督導(長期照顧整合補助計畫)
二、名額:正取1名。
三、月酬標準:自408薪點起至456薪點。
四、性別:不拘。
五、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六、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擔任照顧管理專員工作滿二年以上者。
2.長期照護相關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或前述人員相關專業研究所畢業滿二年以上者。
3.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專科畢業具師級專業證照,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其他必備條件:
1.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七、工作項目:
(一)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 1.監測長照2.0服務涵蓋率執行成效之評估 2.發現服務需求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二)發展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1.規劃並推動建置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2.監測並督導照專經營在地長照服務資源網絡執行成效之評估 3.發現服務供給、資源網絡發展問題,規劃並推動改善措施
(三)規劃照管分站之設置,以提升照管服務之可近性。
(四)監測及維護照管人員服務品質 1.審核各照顧計畫及核定項目之適切性 2.督導照管專員工作內容、服務流程 3.規劃辦理教育訓練:包括內部工作人員及外部機構
(五)調解民眾陳情案件。
(六)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創新服務:1.照管及衛政三項業務 2.失智社區發展計畫-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 3.預防照護介入方案計畫 4.扶幼顧老就業創新方案 5.長照2.0社區整體照顧體系
(七)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八)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八、工作地點:由用人機關派任。
九、進用時間:自報到日起。
十、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9年4月3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十一、報名方式:
(一)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長期照顧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5.應試簡報檔光碟一份。
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長期照護科收,不符者恕不退件。
(二)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二、「甄試項目」:面試委員口試70%、應試人簡報30%;「簡報題目」:花蓮長照發展面面觀,格式不拘。
十三、成績計算:總分達85分者含以上,擇優錄取。
十四、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十五、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一份。
十六、聯絡電話:03-8227141*382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