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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福部有關貴會申請終止辦理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及積分採認業務一案,經核同意辦理,並即日起生效。

一、復貴會115年2月24日(115)復鐘會字第115005號函。
二、依據貴會陳述因人力編制及營運資源受限,難以維持審查業務行政品質,且經本部查察貴會自107年2月成為認可單位迄今,受理案件合計未達10件,114年度亦有退件及未處理之情事。為維護長照開課單位之申請權益及行政效率,本部同意貴會申請停止辦理旨揭業務。
三、本部即日起關閉貴會於長照機構暨長照人員相關管理資訊系統之審查權限;另倘貴會官網有相關受理長照人員繼續教育課程認定資訊,請儘速下架並引導開課單位轉向其他認可單位提出申請。
四、副本抄送其他認可單位及各地方政府,請轉知相關開課單位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