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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針對已具備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資格者,辦理「115年智慧科技輔具評估教育訓練」,受訓資格、課程時間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簡章

一、因應「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自115年7月1日起新增附表四之一智慧科技輔具給付項目,應由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出具評估報告,始得給付,本部已公告訂定智慧科技輔具評估報告書,先予敘明。
二、考量前揭智慧科技輔具評估作業為新制,為強化甲類輔具評估人員執行智慧科技輔具評估之專業知能,本部補助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針對已具備甲類輔具評估人員資格者,辦理「115年智慧科技輔具評估教育訓練」,受訓資格、課程時間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簡章。
三、第一階段報名已由前揭單位通知貴府輔具中心提送受訓名冊,第二階段報名時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中午12時起至115年2月28日(星期六)止,或額滿為止,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CHNHKTgjxkxccPUKA),已於第一階段提報名冊者,無須重複報名,請貴府轉知所轄符合資格人員報名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