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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行政專員1名】

徵才用表單下載連結:https://www.hlshb.gov.tw/News.aspx?n=2059&sms=10055

一、 職稱: 行政專員
二、 錄取人數:正取1名。
三、 月酬標準:
    1. 起薪296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39960元整。
    2. 具有社工、醫學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碩士學歷,或領有社工、醫事人員師級證照者,以每月312報酬薪點核算。
    3. 自年度 1 月 1 日起任滿 1 年者,次年度得依年資及考績晉升1薪級增加16薪點),行政專員最高可至376俸點。
    4. 經費來源: 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基金,依中央核定計畫額度及補助標準,保留計畫經費刪減之權利。
四、 性別: 不拘。
五、 身分: 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身心障礙者符合資格條件者優先考量進用 。
六、 資格條件(一~四項擇一)
    (一) 領有社工師證照。
    (二) 符合專門職業及 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 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
    (三) 大學以上學校醫事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
    (四)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曾任直轄市、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中心行政人員且具三年以上年資者。
    (五) 其他必備條件
        1. 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與 長照行政 相關經驗者為佳。
        2. 無不良嗜好,國語及當地方言流利,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並具有工作熱忱及使命者 。
七、 工作項目:
    (一) 督導及推動長期照顧各項服務資源與服務人力之開發、 整備與運用。
    (二) 長照服務特約單位稽核與管理、建立服務提供單位服務品質及量能之監測與抽查相關管理機制 。
    (三) 配合中央辦理長期照顧相關調查、統計分析,及資訊管理系統運用事項。
    (四) 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八、 工作地點: 由用人機關派任。
九、 進用時間: 自報到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
十、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3年9月20日下午5時30分止。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請檢具以下相關資料
        1. 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 。
        2. 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 。
        3. 考試及格證書 。
        4. 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
        5. 男性需繳驗退伍令、免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6. 前項資料 請 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 、 親送或由委託人於報名截止日前送達 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花蓮縣衛生局 長期照護科 收合者約試,不符者恕不退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長照行政專員」。
    (二) 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二、 甄試:
    1.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
    2. 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衛生局網站徵才專區。
十三、 成績計算: 總分平均達85分含以上者 ,擇優錄取。
十四、 面試時間: 另行通知。
十五、 其他: 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一份(含心電圖、X ray)
十六、 聯絡電話: 03 8227141* 286 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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