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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照管專員10名】
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
一、職稱:約聘照顧管理專員
二、名額:正取10名,備取1名。
三、月酬標準:自312點至408薪點(薪點折合率每點折合率 135元)。
四、性別:不拘。
五、聘期: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六、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士)。
七、服務地點:長照中心(北區)8名、玉里鎮1名、富里鄉1名。
八、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2.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3.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4.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5.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6.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其他必備條件:
1.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備註:
1.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之相關大專校院名單。
2.考量原住民族地區之照管人員如具備原住民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地區民眾得到更到位之長照服務;爰此,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者,優先晉用。
3.錄取成績85分(含)未達者,不列入備取資格。
九、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要評估:
1. 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 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 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二)長照服務連結:
1. 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 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 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 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事項:
1.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十、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3年8月23(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十一、收件方式:
(一)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若有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者請備妥學分成績單或修業證明以及實習證明等影本)、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或親送、委託繳交送至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長期照護科收,不符者恕不退件。
(二)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二、甄試項目:面試 100%。
十三、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一份(含心電圖、X-ray)。
十四、聯絡電話:03-8227141#345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