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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花蓮縣11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交通服務獎助計畫 徵選審查說明(第三次徵選)
1.依據「長照服務發展基金113年度一般性獎助計畫經費申請獎助項目及基準」辦理。
2.主辦單位:花蓮縣衛生局
3.申請資格: 花蓮縣長照交通接送服務(DA01)特約單位。
4.補助期間:自核定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5.獎助項目及基準:
- 營運費用:包含車輛費用、人事費、事務費、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GPS),每一輛車按每年最高新臺幣八十萬元依月份比例核給。
- 113年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原住民族地區、離島地區及長照偏遠地區交通車輛獎助。
6.徵選審查說明內容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