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最新消息
長照解釋函
便民服務
長照宣導區
友善連結
聯絡我們
花蓮衛生局
申請長期照護服務
首頁
全文檢索
搜尋
全文檢索
SEARCH
轉知衛福部有關住宿式長照機構(含老人福利機構、護理之家、精神 護理之家,以及依長期照顧服務法設立之住宿式長照機 )外籍機構看護工結束在臺工作離境後再重新入境,其適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應以補發
有關住宿式長照機構外籍機構看護工結束在臺工作離境後再重新入境.pdf
回首頁
回最上層
回首頁
申請長期
照護服務
長照特約單位
公開派案
長照巴士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