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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衛生局-徵才公告[照顧管理專員2名]
一、 職稱:照顧管理專員(長期照顧整合補助計畫)
二、 名額:正取2名,備取1名。
三、 月酬標準:自360薪點至408薪點。
四、 性別:不拘。
五、 身分:本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優先進用身心障礙人士)。
六、 服務地點:花蓮市1名、吉安鄉1名。
七、 資格條件:
(一)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
- 長期照護相關大學或專科畢業生,包括:社工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 公共衛生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 未領有師級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藥劑生、護士、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 符合應考社工師資格,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碩士畢業,且具一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專科畢業,且具四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二) 其他必備條件:
-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 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 備註:
- 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科系之相關大專校院名單。
- 考量原住民族地區之照管人員如具備原住民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將有助於原住民族地區民眾得到更到位之長照服務;爰此,具有原住民族語言能力及文化敏感度者,優先晉用。
- 錄取成績85分(含)未達者,不列入備取資格。
八、 工作項目:
(一)長照需要評估:
1. 實施申請長照服務個案初篩。
2. 安排及實施個案長照需要等級之評估(含複評、評估結果說明)。
3. 完成評估資料與文件之系統資料登載與上傳、評估結果通知單製作、照顧問題清單重要性排序及建議服務項目之勾選。
(二)長照服務連結:
1. 連結A單位,審核所送計畫與核給服務項目之適切性。
2.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之正式與非正式資源,針對未符長照服務對象,依其需求與狀況,轉介其他社福資源。
(三)長照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1. 實施長照個案電話與實地抽查,定期檢視照顧計畫之合理性。
2. 擔任新進照管專員之訓練課程講師,協助督導訓練新進照管專員。
3. 擔任A個管人員、出院準備服務個管人員訓練之實作課程講師。
4. 參加轄內長照個案研討會與相關聯繫會議。
(四)其他事項:
1.提供相關單位處理民眾長照陳情或外界關注長照服務案件所需資料。
2.其他有關長照需要評估、服務連結及個案服務品質管控之臨時交辦事項。
九、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10年2月 20 日(星期六)下午5時止報名方式:
(一) 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附照片、自傳)、身分證正反面及駕照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最高學歷證件)、長期照顧相關工作經歷及在職證明文件,請以 A4 大小直式裝訂,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委託繳送至970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長期照護科收,不符者恕不退件。
(二) 所送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舛漏者,或所附之文件影本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者,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十、 甄試項目:面試 100%。
十一、 其他:經通知錄取後於報到前應至各公立醫療院所體檢,並於報到時繳交一般體檢表一份(含心電圖、X-ray)。
十二、 聯絡電話:03-8227141#345鄭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