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消息

NEWS

最新公告、衛教宣導、心情佈告欄專區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訊息


        
     

重要花蓮超前佈署公告訊息

01.
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發展情形,擬自109年3月27日起公告花蓮縣住宿式機構全面禁止探視。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3月24日「因應新冠肺炎-花蓮縣針對社區感染超前部屬醫院協調暨首長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上述會議中經主席(縣長)裁示預計星期五公告。醫政科已請轄內12家護理之家及1家精神復健機構針對全面禁止訪客後,家屬視訊或通訊探視的進行方式規劃。也請機構利用明後兩天主動通知家屬或是明確方式先預告星期五開始將禁止訪客,也把機構配套措施一併讓家屬了解,以減少後續機構和家屬的爭議。衛生局本於保護縣內住民健康安全,於國內機構已經發生疫情狀況下公告禁止訪客,希望機構說明讓家屬配合與諒解,耐心與家屬溝通,一起面對適應期。
若違反上述規定,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衛政機構陳情案件與裁罰案件由疾管科主責。社政機構陳情案件由社會處主責,裁罰案件由疾管科主責。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訊息

01.
因應中國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轉知轄區居家式長照服務機構、社區式長照服務機構、巷弄長照站、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失智據點等服務提供單位,加強工作人員與服務對象之健康監測與管理,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1090204-肺中指字第1093800043A號]
[1090204-肺中指字第1093800043A號附件]

02. 
因應中國大陸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持續擴大,為降低感染風險,轉知轄區設於醫療機構之長照服務提供單位,進入服務單位時原則應佩戴外科口罩。
[1090211-衛部顧字第1091960368號]
[1090211-衛部顧字第1091960368號附件]

03.
長照、社福、兒少機構及矯正機關服務對象具嚴重特殊傳染肺炎感染風險時之服務提供建議及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共3份。
[1090215-肺中指字第1093800103號]
[1090215-肺中指字第1093800103號附件]

04.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之防疫作業,「居家失能個案家庭醫師照護方案」(以下稱本方案)之執行,擬延長醫師開立長期照護醫師意見書之期限,及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訓練課程之期限,請配合辦理。
[1090218-衛部顧字第1091960405號]

05.
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延燒,轉知及督導所轄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符合自主健康管理條件之工作人員,暫勿前往機關(構)上班。
[1090226-肺中指字第1093800171號]

06.
[1090301更新-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07.
[1090307-居家式、社區式、巷弄長照站、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失智據點因應COVID-19防疫作為適用建議]

08.
有關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機制1案,檢送修訂版,共計3份,請轉知及督導所轄醫療照護機構配合辦理。
[1090405-肺中指字第10938000315號]
[1090401-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者返回工作準則]
[1090402-醫療照護工作人員COVID-19擴大採檢及個案處理流程]
[1090402-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

09.
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
[1090417_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
[1090422_衛福部發文_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
[衛生福利機構與榮譽國民之家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訪客管理作業原則]

回首頁 申請長期
照護服務
長照特約單位 公開派案 長照巴士預約